2005-11-26 06:44:19 主题:如何识别中国上市公司的假账?
上市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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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的假账丑闻可谓前仆后继,连绵不绝。从操纵利润到伪造销售单据,从关联交易到大股东占用资金,从虚报投资到少提折旧,西方资本市场常见的假账手段几乎全部被“移植”,还产生了不少有中国特色的假账技巧。作为投资者,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识破不法企业的假账阴谋?其实,只要具备简单的会计知识和经验,许多假账手段都可以被识破。目前网络很发达,上市公司历年的财务报表很容易就能找到,只要投资者具备足够的警惕,不必要的损失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一、最大的假账来源:“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每一家工业企业都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主要指货款,其他应收款指其他往来款项,这是做假账最方便的途径。为了抬高当年利润,上市公司可以与关联企业进行赊账交易。既然是赊账交易,就绝不会产生现金流,它只会影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因此,当我们看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大量“应收账款”,损益表上出现巨额利润增加,但现金流量表却没有出现大量现金净流入时,就应该警觉:这家公司是不是在利用赊账交易操纵利润?
赊账交易的生命周期不长,一般工业企业回收货款的周期都在一年以下,时间太长的账款会被列入坏账行列,影响公司利润,因此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在下一个年度把赊账交易解决掉,方法很简单——让关联企业把货物退回来,填写一个退货单据,这笔交易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要重新修正。打个比方说,某家汽车公司声称自己在2004年卖出了1万台汽车,赚取了1000万美圆利润,这使得它的股价一路攀升;一年之后,这家汽车公司突然又声称2004年销售的1万辆汽车都被退货了,此前宣布的1000万美圆利润都要取消,股价肯定会一落千丈,投资者损失惨重。在西方,投资者的经验比较丰富,这种小把戏骗不过市场;但是在中国,投资者、分析机构和证券媒体都缺乏相应的水平,类似的假账陷阱还真的骗了不少人。
更严重的违规操作则是虚构应收账款,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销售记录,这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操纵利润”范畴,是彻头彻尾的造假。在震惊全国的“银广夏”“郑百文”和“达尔曼”重大假账事件中,“虚构应收账款”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违规企业看来,“其他应收款”的操纵难度显然比“应收账款”要低,因为“应收账款”毕竟需要实物,实物销售单据被发现造假的可能性比较大。而其他应收款可以是委托理财,可以是某种短期借款,也可以是使用某种无形资产的款项,来无影去无踪,除非进行详细调查,很难抓到造假的确实证据。当然,许多公司的高额“其他应收款”不完全是虚构利润的结果,而是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结果。早在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就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欠款的努力,大部分欠款都是大股东挪用资金的结果,而且大部分以“其他应收款”的名义进入会计账目。虽然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早已被视为股市顽症,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进行清查,但至今仍没有根治的迹象。在目前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大股东想企业资金简直是易如反掌,这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毒瘤。
二、与“应收账款”相连的“坏账准备金”
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关键词是“坏账准备金”。通俗的说,坏账准备金就是假设应收账款中有一定比例可能被赖帐,必须提前把这部分赖帐金额扣掉。对于应收账款数额巨大的企业,坏账准备金一个百分点的变化都可能造成净利润的急剧变化。举个例子,波音公司每年销售的飞机价值是以十亿美圆计算的,都是分期付款,只要坏账准备金变化一个百分点,公司净利润就会出现千万美圆的变化,对股价产生戏剧性影响。
1999年之前,中国对坏账准备金规定很不严格,大部分企业的坏账准备金比例都很低,有的甚至低到0.1%,远远低于国际惯例。1999年是中国会计政策的转折点,坏账准备金比例明显增高,制造业企业的坏账准备金比例都在3%以上。但是国家不可能硬性规定所有行业的坏账准备金比例,企业自主操纵的空间还是很大。从西方企业的实践来看,利用坏账准备金做假账有多计、少计两种手段:少计坏账准备金可以减少损失,增加利润,提高股价;多计坏账准备金则经常发生在更换CEO的年份,新任CEO往往倾向于把第一年的业绩搞的特别差,把大量资金划入坏账准备金,反正可以把责任推到前任CEO头上;由于第一年多计了坏账准备金,以后几年就可以少计甚至不计,利润当然会大大提高,这些功劳都会被记在新任CEO头上。这种做法的实质是用第一年的坏成绩换以后多年的好成绩,在西方被形象的称为“大洗澡”。
理论上讲,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金比例应该根据账龄而变化,账龄越长的账款,遭遇赖账的可能性越大,坏账准备金比例也应该越高;某些时间太长的账款已经失去了偿还的可能,应该尽快予以勾销。遗憾的是,目前仍然有部分上市公司对所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同一比例计提,完全不考虑账龄的因素,甚至根本不公布账龄结构。在阅读公司财务报表的时候,我们要特别注意它是否公布了应收账款的账龄,是否按照账龄确定坏账准备金,是否及时勾销了因长期拖欠而无法偿还的应收账款;如果答案是“否”,就应该高度警惕。
从2002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财务账目的巡回审查,坏账准备金和折旧费都是审查的重点,结果有大批公司因为违反会计准则,被予以警告,它们的财务报表也被迫修正。但是,无论证监会处罚多少家违规企业,如果普通投资者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类似的假账事件必然会一再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