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却不是为了晶晶姑娘
今晚看了很多新闻,看了很多。。。
两房事件怎么会亏那么多,现在看起来,老马过境不成功,到底谁是输家
不发表观点,只说几条新闻,应该没有触犯版规,也属于价值交流。。。
1、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最近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中,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比如玻璃行业,该行业中最大的5家企业已全部合资;占全国产量80%以上的最大的5家电梯生产厂家,已经由外商控股;18家国家级定点家电企业中,11家与外商合资;化妆品行业被150家外资企业控制着;20%的医药行业在外资手中;汽车行业销售额的90%来自国外品牌。
2、美国财政部近日公布了“关于外国在美并购有关规定”(草案)。根据该法律,不仅传统意义上的国防安全,所有“如果遭到破坏,或被外国人控制将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系统和资产”,如银行、供水、关键技术、基础设施等也都属于国家安全的范畴。
规定说,美国投资委员会有权强行要求外国并购方提供有关情况。外国投资人在并购报告中,必须增加回答一系列有关问题,比如该企业是否由政府控制,是否为政府的代理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军队服过役等。如果外国企业报告不实,每一处错误将被处以25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接到关于要求并购的通知后,投资委员会将用30天展开调查。哪怕只有一名成员认为存在安全威胁,委员会也必须展开历时45天的正式调查,然后围绕是否阻止收购的问题向总统提出建议,总统随后要在15天内做出决定。
新外资安全法对外资进行审核的条件进行了调整。之前的规定是,如果外资持股不大于10%且目的为投资,就不会“控制”美国公司,进而不必受到审查。新外资安全法明确规定,外国投资委员会在审查外资时,只有在确定外资入股的目的是单纯投资时,才需要考虑10%的持股比例。也就是说,倘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对外资的投资目的存有疑虑,不论其入股多少,都可以进行审查。
10%的比例限制,并没说特指那个行业,也就是任何外资试图控制美国任何公司10%的比例都是不允许的,即使少于10%,最后可以不可以投资还要审查。
3、与美国公布新投资法的几乎同时, 2008年4月2日 ,俄罗斯杜马三读通过《关于外资向对国家国防和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经营公司进行投资之程序的联邦法》。新法中,外资受到限制的战略行业共计包括42个,主要分布在5大领域:专门技术生产、武器和军事技术生产、航空制作、太空活动和核能使用领域的活动 。在杜马审议过程中,新增加了出版和印刷行业、联邦性矿产资源使用、水生物资源捕捞、电视广播和无线电广播等,取消了先前规定的互联网接入服、基础通信和通讯领域的地方垄断经营者、供热和供电领域的垄断经营者。
规定包括:外国公司所持有的俄罗斯矿业开采公司股份将不得超过5%,涉及国家安全防御领域的公司,外商控股不得超过25%。与此同时,外国公司所能持有其它行业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也从35%下降到30%
4、中国也是在今年4月,银监会以“境外金融机构取得境内中资银行的控制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的句式,宣布取消外资对中国银行控股限制,银监会主席说:“外资控股中国银行从来没有上限的限制”。
另外,俄罗斯不允许外国人动一下俄罗斯“矿产资源”这件衣服,连摸都不让摸(参加勘探都不允许),而被中国国土资源部称为“世界级金矿”的三大金矿分别被外资控制85%、79%、90%的股份。也许在中国,金矿不属于战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