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山民财源少,如今林农富路多。往日造林无甜头,今朝植树有奔头。”如今,像这样朗朗上口、反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山增绿、民增收变化的谚语,在我国南方一些集体林区,到处可以听到,令人无比亲切喜悦。近年来,一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发的绿色变革,在福建、江西、浙江和辽宁轰轰烈烈展开,给这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又一次翻天覆地的变化。
新闻事件: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7月20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据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肖兴威介绍,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对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业管理局依法加强经营管理。